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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2024年补充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更新时间:2024-11-18 点击数:

为更好地适应学院发展的需要,加强专业和学科建设,经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补充选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3名。《关于印发< 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正、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面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进行。

三、选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3个。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岗位要求等详见《承德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度补充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

发布公告日之前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往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35周岁(19881119日至20061118日期间出生);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于发布公告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发布公告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不能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不予聘用;

7.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毕业时间等需要进一步确定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办法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承德市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采取面试、体检、考核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现场报名、审查。

)发布公告

2024年11月18日在承德护理职业学院(http://www.cdni.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补充选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图书馆1楼阅览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承德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补充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中的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选聘岗位。

4.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报名表(插入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报名表在学院网站下载);

(3)本硕博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扫描件,各阶段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4)留学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5)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表同版);

(6)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7)报考“限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需提交《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由承德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领导小组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01岗面试采取试讲方式,02、03岗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考生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10分钟,结构化面试考生回答3道问题,时间10分钟)。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日统一公布,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此次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试讲用书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官方网站,了解最新选聘工作安排。

(五)体检

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①烈士子女或配偶;②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③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双一流”院校优先录取);④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出具工作证明和社保证明);⑤研究生阶段在校期间取得校级以上荣誉和奖励累计分高者(根据档案中记载每个记1分,不分层次高低)。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六)考核、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有无政治问题、违法纪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核合格后公示5个工作日。对复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违规并经查实的考生和自动放弃复核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公示。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学院与新聘人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寇老师

联系电话:0314-2155805

附件:

1.承德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度补充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2.承德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度补充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1:承德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补充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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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承德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补充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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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eba8196e6659be5907bc66b27fedf8af.doc(74.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