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科研管理 > 科研信息

关于组织承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6—2017年)评奖的通知

来源: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 更新时间:2018-03-15 00:00:00 |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国际教育学院:

依据承德市人民政府(承市政规〔2018〕2号)通知印发的《承德市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按照省社科联有关要求,承德市社科联现组织评审承德市社科优秀成果奖(2016-2017),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奖范围

凡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本市作者正式出版、公开发表并符合评奖标准的社会科学成果,均可申报参评。成果的类别为著作类和论文类、研究报告类,著作包括专著、编著、教材、古籍整理文献、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以及研究、宣传、普及社科理论的电子出版物和在市级以上传媒播发的音像制品等;决策咨询应用成果包括论文和研究报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大报大刊及《河北日报》理论版发表的2000字以上理论文章按“研究报告”类参评。文艺创作、新闻报道、年鉴、大事记等不属参评范围,译著本届不参评。

二、申报条件说明

1、“出版社出版”是指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第一版时间为准;“报刊发表”是指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出版的公开报刊(即有CN刊号)发表,以出刊时间为准。出版日期署为上届后一年即2015年7月1日以后,但由于出版(或印刷)时间延误,到2016年成书且上届未申报参评的,由出版社出具延误证明后,可参加本届评奖。同时都要提供检索页复印件。

2、个人撰写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辑集而成的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不属同一专题的论文集不能以著作类申报,但其中的单篇可作论文类申报。集体组织多名作者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以著作申报,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参评,可由作者以单篇论文申报。

3、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如有与他人合作成果,可由合作者另申报一项。著作权有争议的作品不得申报。

4、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或获市科技奖的成果不再参评本奖。

5、已经申请参评政府文学类、艺术类的成果,不得再申请社科类。如发现重复申请即取消参评资格。

三、申报办法及要求

1、申报者均须填写评奖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成果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不填写姓名,匿名处理),同时提交参评作品和佐证材料各三份(其中必须有一份原件,一份材料做匿名处理)。如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需提供3本原件;论文要有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检索页复印件和论文全文(至少有一份原件,如果评上将不退还);其他佐证材料必须有一份原件附后。

2、申报参评作品如获奖,参评作品和佐证材料将由评奖办公室统一存档;如未获奖,参评作品和佐证材料则由申报单位在评奖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领退。

3、我校申报指标为3项。(承德市社科联根据各单位申报课题数量分配指标)

四、时间要求

预申报者在4月1日前将符合要求的完整的材料及电子版一并报送科研处。

附件:承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6—2017年)评奖办法及细则

 

  科研处

   2018-03-15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

微博动态更多>>

ifr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