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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更新时间:2013-06-21 点击数:

河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

冀教政体〔2013〕7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体卫艺司《关于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13〕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了加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和数据报送工作,教育部体卫艺司将2013年《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进行了部分调整和变动,希望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加强宣传,提前布置,严密组织,保证2013年《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今年《标准》测试项目全国统一,数据上报时间也提前到9月1日至10月31日。希望各地各高校要完善应对措施,搞好人员培训,配足测试器材,从思想上、组织上、保障上做好充分准备。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中小学校《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的监管力度,确保本地所有学校全部按要求上报测试数据,并做好区域内学校上报测试数据的抽查复核工作,强化过程管理,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准确、有效。所有高校要在保证高质量完成数据上报工作基础上,重视做好新生《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统计数据增加生源地第一中学学生测试情况)。各地也要做好高一新生测试数据统计工作,分县(市、区)公布测试结果。

四、各学校务于10月15日之前完成《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并认真做好《标准》测试结果校内公示工作。省教育厅将于10月中下旬对各地中小学和高校上报数据进行抽查、复核。

五、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完成好、上报数据质量高的学校进行表彰;对没有完成上报、数据错误、虚假的学校予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请各地、各高校将《标准》具体实施方案于2013年7月10日前报我处。

联系人:张民,电话:0311-66005202,邮箱:hebeilrq2002@sina.com

河北省教育厅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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