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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试剂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5-29

化学试剂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为加强化学试剂药品管理,确保其在全生命周期内的安全、有效使用,保障人员安全与环境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化学试剂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活动。遵循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过程监管、责任明确” 的原则,对化学试剂药品实施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采购管理

实验室负责人或使用人员根据实验计划及实际需求,提前填写《化学试剂药品采购申请表》,详细注明试剂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预计使用时间、用途等信息。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确保需求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与评估,优先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良好信誉、产品质量可靠且能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供应商。建立供应商档案,记录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产品种类、质量情况、合作历史等。

采购部门汇总采购申请后,进行统一审核。对于普通化学试剂药品,由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批;对于危险化学品、管制药品等特殊试剂药品,需经安全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批。审批过程中,重点审查采购需求的合规性、供应商的合法性以及储存使用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采购部门与选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合同中明确试剂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运输方式、验收方式、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条款。对于危险化学品、管制药品的采购合同,还需特别注明相关安全责任与法规要求。

采购部门按照采购合同要求,跟进采购进度,确保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在交货前,通知相关接收部门做好接收准备工作。

二、储存管理

根据化学试剂药品的性质、危险性等,设置专门的储存场所。储存场所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与规范,具备防火、防爆、防泄漏、防盗、通风、遮阳、控温、防潮等设施与条件。不同性质的化学试剂药品分区、分类存放,避免相互混合、接触引发安全事故。例如,易燃易爆试剂与强氧化剂分开存放;酸性试剂与碱性试剂隔离存放。

试剂药品到货后,采购部门同使用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入库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试剂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外观、包装完整性、质量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对于危险化学品、管制药品,核对其运输资质、押运人员资质等相关信息。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协商退货或换货事宜。

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化学试剂药品库存台账,详细记录试剂药品入库、出库、库存数量、存放位置、有效期等信息。库存台账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实验室管理人员定期对储存场所的环境条件进行监测与记录,如温度、湿度、通风情况等。当环境条件超出规定范围时,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试剂药品储存安全。同时,加强对储存设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通风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其正常运行。

所有化学试剂药品储存容器均张贴清晰、准确的标识,注明试剂药品名称、规格、浓度、危险性类别、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对于危险化学品,按照相关规定张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标明其危险特性、防范措施、应急处理方法等内容。

三、使用管理

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实验需求领用试剂药品明确试剂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预计使用时间等信息。在领用试剂药品时,认真核对领用信息,确保领用准确无误。同时,领用人员应在《化学试剂药品领用登记本》上签字确认,登记内容包括领用日期、试剂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用途等。

对于初次使用特定化学试剂药品的人员,组织相关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使其熟悉试剂药品性质、危险性、正确使用方法及应急处理措施等。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加强对使用人员的监督与指导,确保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化学试剂药品。

使用人员在使用化学试剂药品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与安全规定。取用试剂药品时,应根据实验需求准确量取,避免浪费与过量使用。在操作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手套、护目镜、口罩等。对于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还需在通风橱等安全设施内进行,并严格控制反应条件,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试剂药品出现异常情况(如变质、泄漏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使用人员应详细记录化学试剂药品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日期、试剂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实验项目、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等。使用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查阅与追溯。

四、回收与处置管理

使用完毕后剩余的化学试剂药品,以及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化学试剂药品、包装容器等,均属于回收范围。对于危险化学品、管制药品的剩余物及废弃物,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排放。

使用人员将剩余或废弃的化学试剂药品及包装容器分类收集,放置于指定回收容器内,并做好标识。定期专人负责回收,在回收时认真核对回收物品信息,填写《化学试剂药品回收登记表》,包括回收日期、物品名称、规格、数量、来源部门、回收人等。

对于不可重复利用的普通化学试剂药品及包装容器,按照一般废弃物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对于危险化学品、管制药品的废弃物,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在处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环保法规与安全规定,确保处置过程安全、环保。

化学试剂药品回收与处置应建立详细的处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处置日期、处置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处置方式、处置单位、处置费用等。处置记录妥善保存,以备环保等相关部门检查与监管。

五、监督与检查

系部、教务处、安全管理部门等定期对化学试剂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采购流程合规性、储存条件安全性、使用操作规范性、回收处置及时性等。

除定期检查外,单位不定期抽查,对化学试剂药品管理的关键环节与重点部位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发现与纠正存在的问题。抽查结果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与人员,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查部门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及责任人。相关责任部门与人员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检查部门。检查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对于在化学试剂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中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与个人,按照单位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